Category Archives: 新闻与政治

为四川人祈福

从慕尼黑回来,惊闻地震消息,国人要挺住啊!小茜,在成都保护好自己!

发表在 新闻与政治 | 3条评论

你们和我们

当我们关上大门时,你们靠走私毒品来“打开市场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想拒绝毒品时,你们就用武力强行推销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我们也信奉自由贸易时,你们却责骂我们夺走了你们的工作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碎裂成几片时,你们的军队闯进来要求公平分赃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把碎片重拼接好时,你们又叫嚣要“解放被入侵的夕藏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们尝试共产主义,你们恨我们是共产分子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好,我们接纳了资本主义,你们又恨我们是资本家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有十亿人民时,你们说我们正在压垮这个星球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是我们实行了计划生育,可是你们又说这是违反人权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贫穷时,你们认为我们是狗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借给你们现金时,你们又骂我们使你们负了债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建设我们的工业时,你们称我们是污染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你们一边享用我们提供的物美价廉的商品,一边责备我们助长了温室效应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购买石油时,你们嚷嚷着“剥削非洲和支持种族屠杀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当你们为石油发动战争时,你们说它是“解放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在动乱时,你们惊呼,然后要插手替我们制定律法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依法平息暴乱时,你们称这是“野蛮镇压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我们沉默时,你们说我们没有言论自由。

发表在 新闻与政治 | 2条评论

转贴:瓜瓜的愤青文,同仇敌忾!

2008/3/27 好吧,我承认我愤青了一回 In response to a friend’s nick on facebook: if China government has nothing to hide, why do they expel all the foreign journlists from Tibet? Well, check this out: http://newschecker.blogspot.com/2008/03/who-lie-about-xizang-tibet-violence-and.html Let’s just say, u, unfortunately, have a rebellious son in … 繼續閱讀

发表在 新闻与政治 | 6条评论

转:属于何人的悲哀?也说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

看了以后深有同感: 属于何人的悲哀?—也说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    果然“不是我不明白,这世界变化快”。昨晚我还在念叨卢刚事件和哥伦拜恩中学枪案,今天就看到了关于弗吉尼亚大学“Massacre”(大屠杀,USA Today语)的新闻。到我写下这行字的时候,据说已经有33人死亡,包括举枪自杀的凶手本人。据美国媒体的报道,这位凶手是亚洲人,而且很可能是中国人,作案动机则似乎是怀疑女友有外遇。  怀着某种预感,我看了一些网友对此事的评论,终于难出所料,便将其中一部分原文转述如下:    某湖北网友:TMD,你能确定是中国人干的?你认识他?说不定是日本人干的呢?  某天津网友:要是中国人就好了说明中国人的血性回来了。  某上海网友:中国人的战斗力太强了!枪法太准了,几乎枪枪爆头! 一下子打死32人,简直是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!老外向来崇拜强者,这下让他们心服口服了,看谁以后还敢小瞧咱们中国人。  某成都网友:我觉得是老美他们自己人干的,然后说是中国做的,TMD打击盗版打不成,用这个新闻来诬陷我们。不打他们打谁?  某哈尔滨网友:肯定是被美国人欺负了,我们中华民族还是比较理智的,但从来不愿寄人篱下,这叫国魂  某云南网友:尽管不人道,但堪称英雄壮举——为华人出了口恶气;为美国的枪支管理制度敲响刺耳的警笛,为美国事关民众生命安全的制度建设作出了伟大贡献!  网友bcaed3105:凡是说有损中国人形象的,他的母亲都是被美国人强奸了的,就是要枪击,爆炸。  某武汉网友:笨蛋,太浪费了,应该到日本去杀日本猪,那样死了还是民族英雄。  网友caiguanhua91:all american whites are bitch. should be killed.(所有美国白人都是婊子,都该死)    其基调无非两种,一是感到自豪,二是感到丢面子。当然,也不乏网友间相互的谩骂:“河南人干的”“上海人干的”云云;一位美国网友称可能该枪手是中国人,也遭到许多人的攻击。至于表达哀悼的人,则少而又少。我一边看,一边感到浓浓的凉意沿着脊椎升到头顶。如果这就是大多数人态度的体现(绝大多数网友均持类似观点),是不是中国人所为倒显得并不重要,因为我们都已经具备了作恐怖分子和杀人犯的潜质。  诚然如此!这一如9.11发生后那些为恐怖分子喝彩的“天之骄子”和认为罹难者“活该”的“时代接班人”,也一如当年高呼“抵制日货”而“打砸抢”的滚滚人潮。然而若真的让他们去劫机,真的让他们砸了手头的日本DC、DV和CD时,又有几人毫不犹豫、说干就干?一旦风头稍减,又有多少人开始备考托福、GRE,在大使馆前排队,用辛苦积攒的钱买回索尼、尼康或东芝?看来潜质仅仅是潜质。  可是潜质好象又不仅仅是潜质。一旦脱离理性的束缚,潜质就将爆发出来,变成血淋淋的现实。看看那些充满火药味道的谩骂和攻击,那些缺少理性思考的言语,再想想每天频繁见诸报端的“热点新闻”,就不难得出结论,我们的国人还是显得太过野蛮,无论是虚拟的暴力还是现实的暴力,都太容易让我们身陷其中。所谓“礼仪之邦”不过是写在纸上,离开那几页纸就只剩下“锱铢必较”和“以牙还牙”。  凶手是我们的同胞,仅仅是这样一种可能,就引得我们可怜的自尊跳将起来,大叫冤枉。—不但是叫冤枉,简直是暴起,要将官老爷杀之而后快。这么血腥的事情,岂能是我泱泱大国之人所为?没有确凿证据之前,岂能说是我国人所为?真是严谨之极,比“比例较少,不足以构成抄袭罪名”的判决还要精确!就算再有效率的司法调查,也无法在一瞬间确定凶手的国籍,不过是大洋彼岸几个警察和记者的怀疑,—既然“凶手是亚洲人”,自然也可以怀疑日本、伊朗、巴基斯坦或印度,可是中国人最多,在美国留学的中国人也众多,人家为什么就只能怀疑别国,不能怀疑我们?这样过敏的民族自尊,是不是有点脆弱过头的感觉?   居然还有人提出“美国人收买日本人作案,栽赃于中国人”,我真是极端佩服其想象力了,爱因斯坦和弗洛伊德恐怕都没有如许功力!可为什么这种想象力,仅能出现在这样的场合,而且总是指向特定的方向呢?归根结底,不过是极端民族主义作怪罢了。更何况,无论民族主义还是极端民族主义,至少应该对生命本身抱有尊重。一旦这种尊重被抛弃,剩下来的就只是“死亡本能”的肆意发泄,不是法西斯主义就是原教旨恐怖主义。这后两者,显然并不比东条英机和希特勒来得更加高尚。但这竟然是我们的同胞所怀有的,怎能不让人感到胆寒?  以杀人的方式确定自己“有血性”,就更是混蛋之极的逻辑。这种血性,无论是作为当事人还是旁观者,其实都是恐惧驱使的,仅仅是为了证明“我不害怕”,然而不害怕不等于勇敢。勇敢恰恰是明白自己害怕什么,明白自己将如何面对它们。如果真的有血性,大可以去见义勇为,大可以拒绝“灰色收入”,大可以用一己之行动对抗社会之不公啊。怎么仅仅是在论坛谩骂,怎么仅仅是整日在论坛谩骂,怎么仅仅是摆出些“愤青”的臭脸孔呢?大智大勇都是和大爱联系在一起的,它们因爱而生,决不会为仇恨而存在。如果所谓的“血性”意味着对无辜者的刀剑相加,意味着对无辜者死难的漠视乃至喝彩,比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有什么高明呢?一点都没有。  十六年前,卢刚同学一把大口径手枪横扫爱荷华大学校园,葬送了该校的空间物理系,此事不可谓不给国人丢脸。这一次是不是又要引发同样的“丢脸”,尚无定论。有一件事倒是确凿无疑:因为害怕丢脸,我们已经开始给自己丢脸,为了证明一件事没有错,我们居然不惜犯一万个错误。  三十三条生命失去了。你可以说相比一个万人坑那微不足道,可以说相比9.11只算个零头,更可以说在南京大屠杀中这是沧海一粟。然而生命的价值无法用数量来计算:三十三个生命就一定不如三百三十个、三千三百个乃至三十三万个生命的价值吗?生命的价值不像卖猪肉,不能以数量单纯地衡量!失去三十三个生命,世界会照常运行;而对死者本人,意味着失去整个世界。不管是谁,在世界的哪个角落,只要不是我们自己,我们就有权利漠然视之,乃至幸灾乐祸吗?分属不同的土地和不同的信仰,我们可以不必点起蜡烛,但我们就可以吹灭它吗?我不认为我们有这样的权利,除非我们自己已然身处同等漠视的“看客”之中。  美国网友此刻在讨论什么呢?我在USA Today网站上找到了这条新闻,同样是头条,并原文转述部分美国网友的评论如下:  网友faust111:Scott Cecil: The gunman is not burning in hell…no doubt he has found final peace. We are the one’s in hell!(枪手不会在地狱中受到折磨,无疑地,他已找到了最终的宁静。而我们,才是身处地狱之人。)    网友preacherboy21:There are so many fingers that can be … 繼續閱讀

发表在 新闻与政治 | 3条评论